返回

都市之修仙医圣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94章 存心把事情闹大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
  

“王丰,星辰也只是怕他朋友吃亏,手段是有点不寻常,不过也没造成什么不好的后果,这件事就这样算了吧!”朱平军开口说道。

“这也叫没造成不好的后果?!”王丰差点要气炸了,“他硬闯执法队,硬抢犯人,还夺枪打人,他犯下这么多事,如果不把他抓起来,这是对天星市所有执法者的藐视!”

“喂,你能代表天星市所有执法者吗?我是藐视你,但我绝对不会藐视其他执法者。”星辰笑嘻嘻的说。

“我劝你不要太放肆!”王丰双眼喷火的瞪着星辰,“今天这件事,海冰雨也护不了你!”

星辰一副快要睡着的样子:“你别吓我啊,现在我想睡觉了,吓醒了我,你可赔不起。”

“王丰,你今天带人来的动机不正常吧?”朱平军皱眉看着王丰,“你和星辰无冤无仇,我很奇怪你为什么非要和他过不去?难道你真的是另有目的、想借这件事和我们队长过不去?”

朱平军这样说也是有道理的,现在执法队里总共有八个大队,王丰是第一大队的队长,而海冰雨是第八大队的队长,如果是在执法队里呆得久的人,就很清楚一件事,海冰雨的第八大队是最新成立的,就是为了让她担任队长的位置,让她与其他大队的队长平起平坐。

在海冰雨没出现之前,王丰就是天星市最优秀的执法者,年纪才三十多岁,就已经做到第一大队的队长,照这样下去的话,他很有可能会在将来成为市里大佬,可是自从海冰雨出现之后,海冰雨的光芒便把他彻底压了下去,从此之后,天星市第一执法者就是海冰雨,而再也轮不到他王丰。

面对这种局面,王丰自然很不高兴,他认为海冰雨是靠她的身体去讨好某个大人物,才能当上第八大队的队长,而他平日里,也有意无意的和别人说海冰雨是谁谁谁的情人,却不小心被海冰雨听到了,两人便开始互相有了敌意。

两个队长互相不对付,他们手下的人自然也是看对方不爽,而王丰带着这么多人来势汹汹,一副质问的样子,谁也不认为他是单纯为了办案子,而是认为他趁机找海冰雨的麻烦。

“朱队长,你怎么说也无法掩盖他犯罪的事实,我要把他抓起来并没有做错,就算找到领导那里,他也会支持我的做法!”王丰占住了道理,便寸步不让,事实上,就算领导在这里,他也会据理力争。

从内心里来说,王丰自然是不怕朱平军的,虽然朱平军有个当领导的老爸,可他也有靠山,是一个省里的靠山。

不过,就算他有省里的靠山,王丰也不敢真的和海冰雨对着干,有消息表明,海冰雨在省里也有个强大的靠山,而且比他的靠山要高级很多。

朱平军张了张嘴,还想再说,海冰雨却开口了:“朱平军,你这就把星辰带去审问,一定要把事情弄清楚。”

接着,海冰雨又对苗静静说:“苗小姐,你跟我到另一间审讯室。”

“队长,我一定会把事情弄清楚的!”朱平军反应过来后,便飞快的说,然后对星辰使了个眼色,“星辰,进去吧!”

朱平军暗地里对海冰雨伸了个大拇指,不得不说,她这个主意很高明,既然王丰说星辰犯了这么多事,那让他们第八大队来处理也行啊,至于他们第八大队是怎么处理的,自然不需要王丰来指手画脚。

“海冰雨,这两个是我们先抓的犯人!”王丰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谁说这个案子一定要交给你们来办的?”海冰雨开口问道。

王丰顿时说不上话来,他也只是接到执法者支队的求援电话,确实没有人说一定要交给第一大队去办,如果真的要争的话,闹到领导那里,王丰却百分之百不会得到领导的支持,因为这案子谁都能办,为什么一定要交给第一大队办呢?况且,朱平军还是领导的儿子。

“就算他们是犯人,你们也还没抓到,现在他们在我们手里,案子自然归我们处理了!”说完之后,海冰雨就带着苗静静走进了一间审讯室。

王丰气得脸都青了,但是他却找不到话来反驳,只能看着星辰笑嘻嘻的走进审讯室。

“我们走!”王丰咬着牙吼了出来,恼怒的扫了一眼审讯室的方向,便带人离开了。

而星辰则在审讯室里,和朱平军开始聊天。

“星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到底犯了什么事,要让你硬抢回来?”朱平军不解的问道。

“不知道,我还没来得及问呢!”星辰随口说道。

“什么?”朱平军顿时愣住了,“你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你就直接抢人?”

“废话!她是我朋友,谁都不能抓她!”星辰的语气是那么理所当然,他确实不知道苗静静因为什么被抓进来,但是,不管是因为什么事,星辰都会把她救出来。

“那如果她杀人了呢?”朱平军试探性的问。

“如果我朋友杀人了,那错的肯定是那个人。”星辰随口说道。

朱平军不由得目瞪口呆的看着他,这种理论,真是太霸道了!

“你是不是存心把事情闹大?”海冰雨气恼的走了进来,“黑客攻击这件事根本就不是苗静静做得出来的,你和他们交代清楚就行了,用得着把事情越闹越大吗?”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喜欢都市之修仙医圣请大家收藏:(m.shaoniansw8.com)都市之修仙医圣少年书屋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第 1/2 页,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