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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清歌:执子之手任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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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间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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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雀回去的时候并无人发现,估计护卫都被派到南岸码头处理残局了,硝石爆炸,死了几个护卫,再加上元淞自寻死路,这些烂摊子总该有人帮着章韶光一起收拾才是。

了结一桩心事,睡起觉来都格外香甜,朱雀躺在床上直到日上三竿才起,她担着皇妃的名头也没人敢过来叫她起床,小竹是自幼知道她爱睡懒觉的,也就没进来叫。等她坐起来伸了个懒腰,小竹听见动静才将洗脸梳妆的东西端了进来。

“章韶光可回来了?”朱雀问。

“回来了,不过黑着脸,吃了早饭也没过来咱们院子这边来,听人说是把自己关进书房里了。”

也怪不得章韶光心情不佳,硝石没了不说,还搭上护卫的性命,元淞也算章家一个得力助手,就这么不明不白死了,也是够他恼了。

“章公子只派人送了些糕点,又嘱咐教养嬷嬷好生教习规矩,听说小姐在睡觉,便没让人打扰。”

小竹一边给朱雀梳头,一边说着,而后想起了一件大事:“小姐,过几天便是大小姐同李神医的婚宴了,你不去参加?”

朱雀笑笑:“傻小竹,我当然是要去的。不过面上得跟章韶光打下招呼。”

卫鞅说过几日便把朱雀接出来,说不定不用朱雀打招呼,卫锦成亲那日章韶光就得乖乖把朱雀给放回去了。他曾在酒里下毒想从朱雀口中探实情,也曾对卫鞅与朱雀的关系生疑,但就那晚的表现来看,朱雀确实是把章韶光给唬住了。如果说朱雀那日打消了章韶光的疑虑,那不等卫鞅出手,他也得把自己给送回去吧。毕竟京中大皇子没有选妃的意向,只是配合他写了一封手谕,撕了也就不作数了。硝石的事情已经解决,章韶光也该回京了,在他回京之前,会把自己放回府的。

那坏小子,就要离开淮南了。

朱雀心中还是挺痛快的,但是又有些舍不得,月下他那副拼命想守住干花的神情,说实话她有点心疼。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何况同他一起吃饭的感觉并不好,时时刻刻都要提防着他的坏主意。

走吧走吧,赶紧走,走了她就自由自在了。

朱雀用完饭时候已近晌午,这几日天气也渐渐热了起来,淮南临江虽说没有燥热难耐,江风阵阵带来清凉,但晌午的阳光着实晒得人不舒坦。

朱雀学了一会规矩,阳光便射进窗子里,一会朱雀后背上就冒出来一层汗珠。

“不如今日就学到这里吧!公子吩咐今日天气炎热不用一整日都教小姐学规矩,奴婢看小姐面上流了不少汗,还是休息一番,沐浴后插个花品个茶的也是好的。”

老嬷嬷十分体恤,朱雀也借坡下驴,擦汗连练点头。先是瘫在椅子上扇了会扇子,要了碗酸梅汤喝,汗止了才去沐浴。

朱雀沐浴的时候一般只有小竹伺候,这是在侯府便养成的规矩,要是有一天小竹嫁人不在她身边了,她可能洗起澡来都不舒服。

朱雀只觉得小竹照顾她的起居,沐浴这事她伺候也正常,但只有小竹知道其中缘由。她刚跟着朱雀那会便被老夫人叫去训话,说朱雀的身子和别人不一样,脖颈处有一个纹身。那时候小竹便知道自家小姐与别的小姐是有些不一样的,祁国的贵族小姐都格外爱惜自己皮肤,身上有一处疤痕也是不喜欢的,像她家小姐这样,脖颈处纹个墨莲花纹身传出去是要被人指指点点说风凉话的。

小竹给自家小姐擦身子的时候,总觉得那朵莲花样式怪异,虽是美的,但看久了便有被勾魂摄魄之感,所以小竹在给自己小姐擦脖子的时候,总会闭上眼睛。

对于朱雀身上的纹身,卫家人总是谨慎的,即是是到了夏日,一般也不会给朱雀穿低领的衣裙。但自从搬进西街别苑学规矩以来,天气一天比一天热,她们从府里带出来的衣服朱雀已经穿不住了。所以只能硬着头皮穿章韶光送来的那些个低胸低领的宫装,所幸这几日章韶光不得空,近身又有小竹伺候着,左右不妨事。

朱雀沐浴完,穿上小竹挑的领子稍微高点的宫装,好歹是将墨莲的下半部分给遮住了。

朱雀没在意漏脖子,倒是低头胸前袒露的大片春光,有些烦躁遮了起来:“小竹你去给我找块布把前面缝起来,露这么一大片很是不自在。”

小竹脑补那么美的宫装上补一块布的滑稽模样,又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越是遮哪人的眼睛便忍不住往那里看。

“小姐,你又不是没进过宫,宫里的公主娘娘都这样穿的,要是如同小姐一般把衣领高到脖子上,那些个长得不出众的嫔妃该如何争宠呢?”

朱雀恍然大悟,原来宫装胸口开那么大是用来争宠用的,她确实幼时曾进宫去过,但那时的宫装也不是这般开放到几乎能看到两胸沟壑的程度。如今王朝之奢靡可见一斑。

朱雀感慨的时候,瞧见有两人朝章韶光的院子里去了,一男一女远远虽看不清五官,但总觉得那二人很熟悉,但又不是对二人同时出现的场面熟悉,而是这两人她分别在什么地方见过。

远远的,她便瞧见院子外一众护卫迎了上去,纷纷恭敬行礼,章韶光也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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