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绝色尤物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强占?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办公室里安宁静谧,秦雪柔半躺在宽大的办公椅上,闭目养神。

昨晚回到家中,她直奔卧室,换掉那身湿衣服后便上床,奈何辗转反侧,听着窗外依然噼啪作响的雨声,终还是再次出到阳台,发现那个固执的身影仍动也不动地伫立在原地。

不过这次,她忍住没下去,只是静静站在阳台看着他,不知过了多久,直至他总算离去,她也才回房,可惜,接下来再也无法入眠,就那样发呆到天亮。

之所以没说对他说出他的真实身份,之所以隐瞒小雄,正是希望他能继续以“诺斯”的身份好好生活下去,想不到总是事与愿违,小雄竟会自动找到他,还说出他的真实身份!

小雄!一想到这个名字,秦雪柔不禁睁开眼,拿起话筒拨打了他的内线电话。

不一会,小雄赶到,自从找到云赫后,他看她的眼光开始有了点儿变化。

而秦雪柔,柳眉微蹙,带着探究的眼神睨视着他,稍后,第三次问出某个话题,“云赫真的死了?”

想不到又是这个问题,小雄先是一愣。

“其实,他根本没死,你的那些话,通通都是骗我的,是吧?是不是?”秦雪柔嗓音逐渐拔高。

小雄更是惊震,同时,略带着些许无措,瞄着她俏脸含怒的样子,他在思忖着……要不要坦白出来。

“还有,你为什么把真实情况告诉他?他失忆了不是很好吗?你为什么要多管闲事!”秦雪柔说出了重点,怒气已经表露。

小雄则震颤到极点,她……她怎么知道?难道……难道是总裁去找她,把一切都告诉了她?

小雄一个劲的沉默,让本就心烦气躁的秦雪柔更是抓狂,导致说话变得不客气起来,“干嘛不说话了?你平时不是很会说吗?哑了?”

小雄黝黑的脸庞顿时一阵窘迫,好半响,才给出应答,语气理所当然,“总裁就是总裁,为什么不能告诉他?我如果不说,那总裁更没机会追回您。”

一听这个破理由,秦雪柔忍不住冷哼,“我跟你说过,我和他是不可能的,不管他是诺斯还是云赫,都不可能!”

“我不信,您喜欢总裁,只要总裁继续对你好,继续追求你,你一定会软化!”

“你……一派胡言!”

“那您敢否认不爱总裁吗?”经过蔡晓敏一些汇报,还有“诺斯”说的一些情况,小雄笃定她仍然深爱着总裁,且有可能只爱总裁一人。于是乎,他也稍微提高声音,“雪柔小姐,我真的不明白,哪个女人不希望和自己心爱且爱自己的男人在一起?不错,蓝隽是对你好,非常好,因此你放不下他,但那是感激,不是爱,你因为感激而和一个人在一起,你会幸福吗?他会幸福吗?你们的关系能维持多久?”

不顾她的娇颜变色,小雄继续给出他的“高见”,“所以,您还是和总裁在一起吧,总裁虽然做过很多伤害您的事,但出发点都是‘情和爱’,只要你原谅他,慢慢教导他如何去真正爱人,那么,你们一定会白头偕老,百年好合!诺斯让你感到无比的快乐,那正说明总裁是个不错的爱人,他才是您的理想丈夫。总裁那么爱你,你的未来绝对是幸福幸福,幸福无限!”

“你……我不跟你胡扯了,不管你做什么,我不会理,还是那句话,我和他绝对不可能,就算他能给我快乐又怎样?他注定不能和我在一起,我不能抛弃阿隽!”秦雪柔竭斯底里地低吼,似乎想要摆脱某件事,“另外,既然他回来了,那么我也不用再当这个代理总裁,明天开始我不会再回公司。”

“雪柔小姐……”小雄熟料不及,吃惊不已。

“至于伊莲,你让她继续留下,她很喜欢诺斯,是真心对诺斯好,说不定将来她就是你的女主人!”

“不会!总裁对她根本没有感觉!只有您才令总裁产生爱……”

秦雪柔不再吭声,开始收拾东西。

小雄见状,不由得更加心急如焚,苦苦冥思着,最后,只能用这个来提醒她,“对了,你不是要击败蓝建华父子抢回蓝氏吗?你不在这里工作,怎么抢回来?”

秦雪柔忙碌的双手倏然停止,俏脸一变。

小雄也稍停片刻,再次开口时,语气充满无奈和感慨,“其实,总裁他还没有恢复记忆,他说暂时不想回公司,故我希望您能继续留下。至于您和总裁,我还是认为您没必要去强力压制,不妨试着和总裁慢慢接触,让时间证明一切,您会发现,他才是您的良人,您和他在一起才是最幸福的!”

秦雪柔缄默依旧,但已经开始将收拾起的东西又放回了原位。

小雄也不再吭声,望着她满是思云的绝色容颜,他的内心里头,也是万千愁结,不胜感慨。

各自烦恼的他们,一点也不知道,有个人影躲在办公室的门外,将里面的情况听得一清二楚,同时,还录下了他们刚才的对话。

肃静苍凉的病房内,蓝隽和冯芝华坐于床前,面色凝重,哀愁的目光皆落在床上昏睡不醒的蓝建廷那。

一会,蓝隽视线突然转向冯芝华,握住她消瘦的手,做出安慰,“妈,您放心,我不会让爹哋白白受苦的,我和Jessica必定击败蓝建华那只老狐狸,务必让爹哋的公司物归原主。”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喜欢绝色尤物请大家收藏:(m.shaoniansw8.com)绝色尤物少年书屋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第 1/3 页,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