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伴妻如伴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虎嬷嬷掌权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
  

话说孟岚琥从伯府的蛀虫窝里查抄出一笔巨资, 对于这部分财物, 她决定暂时收在东苑的库房中, 在没把伯府理顺前, 她是不会那么大方的把银钱都散出去的。

至于仆人, 孟岚琥区分了之后, 采取了不同的对策。

偷盗贪污严重, 身契又不在孟岚琥手里的那部分被交给了衙门,他们将按照彤朝律法被治罪。

情节严重,但身契在孟岚琥手中的那部分, 则被卖给了牙婆。他们只允许带着两套换洗衣物离开,出府前还被仔细搜了一遍。

而问题较轻的那部分仆人,孟岚琥拿回了伯府的财物后又罚没了一定数量的月银, 将他们暂时降为粗使仆役, 以观后效。

当然有明就有暗,偌大的伯府里, 也有不少老实认真, 可堪使用的仆人。

孟岚琥用自己多年的看人经验, 很快就挑出了可用的班底。

她的这番对针对下人的清理, 最初也引起了不少非议。各房都有人来为那些送到衙门审讯的亲信, 或说情、或威胁,不过最后都被孟岚琥给怼回去了。

毕竟其他人在伯府里可是一分钱不掏的白住, 作为主人清理自家一些蛀虫般的下人,他们这些白吃白住的除了嘴巴上说几句, 也没办法去搞什么对抗。要是万一惹毛了新伯爷和伯夫人, 只要随便哪儿使点招,他们的日子就没法再像现在这样好过了。

然而,孟岚琥接手伯府的行动还不能停止。因为田德才的交代,大家才知道,原来公库中本应该有十几万库银的,这笔银子被杜芸溪后来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在账目中销掉了。但实际上,却是被她藏在了某地。

这十几万库银也没有在杜芸溪后来为了应付泰和景而赶制出来的账本上写明,她的私库中同样也没发现库银的踪影。而田德才却说,他当初确实是送到了杜芸溪的私库里了。于是孟岚琥就面临了一个问题,那十几万两的库银到哪儿去了呢?

之前那次检查杜芸溪私库时,已经把属于公库的东西都集中搬放到了八间库房中。这八间库房,孟岚琥去反复查看过,并未发现什么异常。

换句话说,问题很可能出在存放杜芸溪嫁妆等物的那五间库房中。而且据田德才说,那些银两都被放进了最左边那间库房中。但此时,最左边那间库房已经被放进了杜芸溪的嫁妆。

当初搬动时,正是杜芸溪的大丫鬟玲珑提出的,要把杜芸溪的嫁妆放进左边五间连着的库房中。此刻想来,说不定其中就藏着某些猫腻。

然而,孟岚琥可以毫无顾忌地处理下人,却不能大剌剌再去搜自己婆婆的嫁妆。想来想去,这事还是要让族长族叔出面才行。

几天后,十一月初十,又到了休沐日。泰蔼鑫带着任务和礼品去拜访族长了。

族长泰竹声听了泰蔼鑫的话,不禁皱起了眉头,说道:“这杜氏果然需要修德,实在是太过猖狂了,把伯府公库就这样搬空了不说,还隐匿下库银,企图蒙混过去。这样,我把泰和景喊来,问问当日打开杜氏私库的情形。”

没多久,下人把泰和景也请了来。

泰和景得知库银之事后,微仰头开始回忆起当时的情景。

“我们把每口箱子都打开过,而且当时有五个人在场,不可能都错漏了去。”泰和景一边回忆一边思考。

泰蔼鑫也在一旁说道:“那田德才确认当初是把三十二口箱子抬进了杜夫人私库中最左边那间库房的,但他说那间库房后来再没开过,他还以为是夫人担心银子太扎眼,所以才不让人进的。哪儿想到这次一打开,里面除了些书画,就再无其他东西。”

听到泰蔼鑫称呼杜氏为杜夫人,族长和族叔都明白了这位新伯爷对他生母是个什么态度了。

族长低头想了会说:“十万两白银,凭杜氏一人肯定是搬不走的,就算加上她奶妈那也无济于事……怎么弄走的呢?”

泰蔼鑫自言自语道:“银子没了,却多了书画……这书画不用说,自然是杜夫人弄进去的。书画轻,倒是方便她自己搬动,可那银子又如何不见的?”

突然,他一拍手道:“我娘子这几天也在琢磨这事,她昨日说,当初是最先查那左边库房的,进去时也发现有没什么特别的。只是查完后,去第二间时,就觉得第二间房子好像要宽敞点。”

这话一出,泰竹声与泰和景都眼睛一亮,他们显然想到了一处去,这也是孟岚琥思考一番后,发现的可疑之处。

然而,她在已经查过一次杜芸溪私库的情况下,不好再贸然说要去搜。且这搜查,搞不好就要开墙动土,她万一要是没猜对,那不敬的名声是铁跑不掉的。

因此,这事她就交给了泰蔼鑫,由他出面请族长做主。这样无论是辈分还是身份上,杜芸溪都不好阻拦刁难。

“那田德才如今在哪儿?”泰和景突然问了这么一句。

“他们一家的身契都在杜夫人手里,若是就这么放回去,恐怕没什么好果子。我娘子和他谈过后,他倒是愿意指证杜夫人了,但他要求,我们必须保证他一家人的性命安全,还要请我们想办法把他们的身契从杜夫人那里拿出来,他们愿意回泰氏老家看祖坟去。”泰蔼鑫把田德才提出的条件说了一遍。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喜欢伴妻如伴虎请大家收藏:(m.shaoniansw8.com)伴妻如伴虎少年书屋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第 1/3 页,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