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都市超级神龙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百四十二章 镇魔刀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
  

秦飞羽和天蛮子两个人把注意力都放在了山石四周的浮雕之上,一幅一幅浮雕看下来,秦飞羽似乎也明白了这浮雕之上在讲着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这个故事似乎是讲的在远古时期,天地之间出现了一个魔头,远古时期存在的那些大能联手都没有将那个魔头给击败,反而还因为魔头强横的实力,最终死伤惨重。

那个魔头并不喜欢当时的世界,所以便想要将天地之间所有的生灵都给杀了,从而来创造一个只属于他的世界。

所以魔头便展开了长时间的杀戮,魔头所过之处,几乎可以说是寸草不生,所有的生灵都毁灭在了魔头滔天的手段之下。

见魔头如此作乱。当时天地间那些强者自然是不可能眼睁睁看着魔神继续做这种有违天理的事情。

所以当时的那些强者便组建出了这个联盟,将当时还没有被魔神给杀死的那些人全部给聚集到了一块,商量应对魔神的计策。

当时在这个联盟当中,有一个喜好炼器的高手。这个高手看上去并不起眼,人们以前也都没有听说过,在商量如何对付魔头嗯时候,一个人便说攻击可以炼制出一把能够杀死魔头的武器。

但是当时并没有人相信他。联盟的人一致决定将是所有高手联合起来,然后去找那个魔头决一死战。

而那个炼器高手觉得就算大家联手,也不一定能够打赢魔头,所以他便一个人着手炼制存在于他脑海当中的那把武器。

因为炼制这个武器,需要以龙骨作为住体,并且借助神龙的至刚至阳的真龙之气作为镇压魔头身上邪恶的本源,所以炼器高手便想办法找到了一条成熟期的神龙。

以他本身的实力,自然是不可能打得过神龙,所以他便跟神龙说了一下当前的形式,希望神龙可以牺牲一下自己。

那条神龙答应了炼器大师。

当然了,浮雕只是将这件事的经过大概讲了一下,至于他是如何说服那条神龙的,恐怕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不过神龙只是将自己的龙骨和真空之气牺牲掉,并不会死去,炼器高手用了某种办法,保住了神龙的命。

之后炼器高手便用从神龙那里得来的龙骨和真空之气开始炼制宝物。

与此同时联盟的人也开始和魔头展开了旷日持久的大战。

与炼器高手所所说的一样,联盟当中虽然高手如云,但是面对实力滔天的魔头,他们终究还是差了一些。

最终联盟的人被打的节节败退,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刻。

而就在关键的时刻,炼器高手成功地将自己的宝物给炼制了出来。

那是一把凝聚着真空之气的龙头刀,此刀出世的时候,天生异像,连老天爷都被这把刀的威力给惊到了。

之后炼器高手便拿着这把刀找魔头决战,最终用这把刀将魔头的头颅给砍了下来,结束了魔头所造成的灾难。

而炼器高手炼制出来的这把刀也被称为镇魔刀,成为了当时天地间最强的宝物。

不过因为镇魔刀斩下了魔头的头颅,刀身之上也附带了相当强大的魔性,与刀身之上的真龙之气对抗,因此这把刀的威力也降低了很多。

当然了,魔头已除,这把刀的使命也就结束了。

后来炼器高手便将这把刀给扔在了地球之上。留给后世的有缘人来寻找。

因为这把刀的威力太过强大,已经产生了一些简单的意识,所以它会自行寻找自己的看得上的主人,因为炼器高手用它去砍魔头的头颅,所以让它对炼器高手产生了排斥,这也是炼器高手将镇魔刀藏在地球上的缘故。

浮雕上也表明了,想要看看自己的是否能够成为镇魔刀的主人,便将自己的血滴在那块山石之上,一旦镇魔刀确定自己的主人,便会自动现身,只是单纯地挖山寻找,就算把一整坐山给挖空,也不可能找得到镇魔刀的踪影。

那块山石之上已经有了不少的血迹,应该便是神宫的那些人留下的。

看情况,镇魔刀对神宫的那些人并不怎么感冒,不然他们恐怕也就不会一直守在这里了。

秦飞羽旁边的天蛮子显然也是看明白了那些浮雕之上所讲的事情。他转了转自己的眼珠子,二话不说就从自己的手指上逼出一滴血来,滴在了在山石之上。

面对如此宝物,不管换成是谁。肯定都会动心,天蛮子自然不例外,所以他也是想看看自己会不会成为这镇魔刀的主人。

可惜他的血滴在山石之上许久,都没有产生任何变化。这不由得让他大骂了一声:“这恐怕是骗人的吧,浮雕当中所讲的都算得上神话故事了,这种宝刀应该不可能出现在地球之上,这应该只是别人的恶作剧罢了。”

天蛮子心中一阵不忿。显然对于自己做不了这宝刀的主人很是不满。

秦飞羽对着他翻了个白眼,接着也伸手在山石之上滴了一滴自己的血,想要看看自己会不会被这镇魔刀给看上。

天蛮子盯着那山石看了一会,发现并没有发生什么特殊的变化。脸上也是露出了一个轻松的笑容,心想你虽然在真人境就这么厉害了,不过依旧不会被镇魔刀给看上,大家其实也差不了多少。

之前领略到秦飞羽的实力之后。天蛮子虽然变得恭敬,但是心里边还是有些不平衡的。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喜欢都市超级神龙请大家收藏:(m.shaoniansw8.com)都市超级神龙少年书屋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第 1/2 页,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