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在下,路子野[娱乐圈]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亲爹谣言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
  

那条话题点进去, 是一条长微博, 以各种角度来分析陆之野的父亲为什么是王景则。

首先, 王景则亲自承认自己与陆晓诗是挚友, 并受过陆晓诗的提拔;其次, 王景则两次三番地与陆之野合作, 甚至这一次还介绍陆之野进了好莱坞的大剧组;第三, 就《下一站,天后》第五期中陆之野与王景则的合作来看,两个人的对打流畅极了, 简直是一场视觉盛宴,比王景则与老搭档力叔的武戏更默契,这不是父女, 还能是啥?

长微博的最后, 还对比了陆之野与王景则的相貌,反正都是一个鼻子俩眼睛的人, 生拉硬拽, 找几个表情类似的, 就盖章了是亲父女。

陆之野看完简直想笑, 没有一点真凭实据, 就瞎逼沾边赖, 这也能上热搜?

所以这件事必然有人在操控。

当然,不可能是郑世雄做得,陆之野嘱咐过郑世雄, 拒绝回答一切关于她父亲的问题, 毕竟现在芮泽荣虽然看陆之野烦心,但绝不会想到陆之野最终的目的是要把他们夫妻俩送局子里去,所以在此之前,她绝对不能让芮泽荣对自己产生戒备之心。

而这条热搜的操控者更不可能是王景则本人,王景则向来低调,专心致志拍电影,很少营销,也不懂这些弯弯绕绕。再说,提拔故去挚友之女,那叫重情重义,若是陆之野是他女儿,二十年不闻不问,女儿终于红了才开始捧,这就叫渣男洗白。而更重要的是,王景则刚接了新综艺《爸爸,你搁哪儿呢?》,下半年即将录制,现在正是营造好爸爸形象的关键时期。

想来想去,想把王景则和陆晓诗名声同时搞臭的,怕是只有芮泽荣与刘惠君这两口子了。只是这件事太过蹊跷,陆之野的热搜刚上,那边的热搜直接就把她的热搜挤了下去,像是算准了她会营销一般,又怎么会是她的傻爸爸呢?

不过几分钟,水军便开始了活动。

[早就看王景则面向不好,果然是个大渣男!]

[陆比王大足足8岁,噫,不愧是武打界的一姐,二十多年前就这么时髦,养小狼狗啦~]

[估计陆晓诗怀了孕逼婚小狼狗,王景则当时事业刚起来,拒绝了陆,陆心灰意冷自杀了]

[CNM,渣男原地爆炸,对得起我女神吗?]

[王景则一看就是那种大男子主义重男轻女,则嫂头胎女儿,非要再要个儿子,他当时可能就是看陆之野是个女儿,才抛妻弃女的。]

不愧是刘惠君,不但辱了陆之野的母亲陆晓诗,还把与芮泽荣瓜分中老年市场的王景则黑得透透的,稳。

刘惠君知道,即便王景则与陆之野去做亲子鉴定,来打脸,信以为真的网友们也只会觉得他们做了手脚,越是对此事认真回应,越是代表心里有鬼。

而若是陆之野与王景则说陆之野其实是芮泽荣的女儿,也没半点证据,芮泽荣唯一与陆晓诗的交集只是在同一部剧里跑过龙套,两个人虽然从恋爱到结婚整整七八年,但是保护的很好,像圈中两个完全不搭界的陌生人一般。只要芮泽荣一口咬定不认识陆之野,陆之野做越多,越显得王景则别有用心,公报私仇。

实际上,陆之野与芮泽荣的每一次对话,她脑海中都有回忆,可以通过技能生成各种视频音频,只是陆之野目前还不打算用这么实的锤,她要放长线,钓大鱼。

王景则打来了电话,气得声音都有些哑了:“之野,你别担心,我这边马上出声明和律师信,咱们明天就去做亲子鉴定,我要告死他们!”

陆之野却笑了笑,宽慰地说道:“王叔叔,您现在还忙着拍戏呢,别为这点小事劳心劳力的。”

“这怎么是小事呢?”王景则咬牙切齿地说,“这对我和我的家人影响太糟糕了!”

“王叔叔,你要是信得过我的话,就交给我去做,不过我需要你的帮助。”

“帮助?”

王景则自从成名以来一直忙于拍戏,直到一次活动认识了自己现在的妻子,两个人很快就相恋结婚,并育有一儿一女。

由于王景则的妻子是圈外人,王景则也只是结婚的时候晒过婚照,孩子降生的时候,拍过小脚丫的特写,平时把妻子孩子保护得非常好,甚至即便是他的资深饭,也不知道他的女儿儿子如今长成什么样了。

陆之野向王景则要的便是他家人的照片,并征求他的同意,是否可以向大众公布。王景则想了想,还是同意了,毕竟快拍《爸爸,你搁哪儿呢?》的宣传片了,早晚都是要曝光的。

王景则的女儿大一点,如今十岁了,儿子小一些,才四岁半,两个人的模样都像极了王景则,国字脸、浓眉大眼、皮肤略暗,但是胜在健康,嘴笑起来爽朗极了,脸颊上还带着俩不小的酒窝。

而王景则妻子的皮肤却甚是白皙,模样也细眉细眼的,虽然看着相对普通一些,但是在圈外人中也算漂亮的,十分耐看,气质贤惠,而且显然脸上没动过刀子,脸部线条非常流畅。

两个孩子也只有眉毛额头那里有几分像妈妈,可见王景则的基因何等的霸道。

大概半个小时之后,又一个热搜爬上了榜单,直逼首位——#王景则陆之野系父女石锤#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喜欢在下,路子野[娱乐圈]请大家收藏:(m.shaoniansw8.com)在下,路子野[娱乐圈]少年书屋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第 1/2 页,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