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无尽开发商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52章 叶明华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走,我们先去休息,”紫二看着那心有余悸的胖老板也不打算再询问什么,

身后跟着的林雷,都能感受到紫二那种愤怒的情绪。说实话,他并不愿意参与这种事情,身为半精灵的他,已经算是长寿种,对于初拥没有任何的爱好,更何况单论颜值,他也不认为自己会比那些血族差。

二楼的对街,外面有一棵挂角树,猩红的眼睛若隐若现,如同房间内那扑闪的火苗,一只小蝙蝠正好可以观察到紫二二人的动向。

“收拾一下东西,晚上我们去城主府探查一下,”紫二坐在房间内的床上,从空间戒指当中取出几枚魔力宝石扔向林雷,随后自己手中也捏着几枚魔力宝石进行恢复。

他对于血族并没有偏见,但是他却厌恶这一种像是养畜牲一般的将生灵圈养起来,一次又一次的收割。

随着他们逐渐地恢复魔力,周围的环境似乎也就这样,安静下来。除了窗外的雨声,风声便再没有其他的声音,不过那些风声似乎越来越大,而且还有些杂乱。

“嘭,”房间里的窗户突然间打开,狂风暴雨,从这之中吹了进来,夹杂着若干的小蝙蝠,林雷率先反应过来,一片雷弧封锁住窗户,紫二慌忙从戒指当中拿出紫晶巨剑,堵住窗户。

不仅仅是紫二这里,整个酒馆所有的客房窗户在这一刻全部打开,无数的小蝙蝠,从窗户当中飞了进来,一生又一生的凄厉惨叫在紫二耳边响起,有些是蝙蝠的惨叫声,有些则是猎人和佣兵的惨叫声。

紫二整把紫晶巨剑,散发出蓝紫色的火焰,对于那些小蝙蝠来说,只要碰到就会被烧成灰烬,哪怕只是靠近,都会遭受重创,从储物宝石当中扔出一个魔法卷轴,直接封锁住窗户。

“快去救人,”紫二解决完自己房间内的蝙蝠,大喝一声,打开房门,炽热的紫焰,从紫晶巨剑当中散发出来,无数朵小火苗朝着门外飞去,一片又一片的蝙蝠化为灰烬,

楼下面台阶上还有一具尸体,被割断了喉咙,血液不断地外流,有无数的蝙蝠趴在上面吸食,那句尸体怀中还牢牢的抱着一个罐子,看样子是想逃到楼上,寻求那些修炼者的帮忙,一个小蝙蝠扑棱着把罐子打开,金光闪闪的金币,紫二感慨不已。

随后一个房间接着一个房间的打开,紫二冲在前面挥舞着巨剑,林雷举手抬足之间一道雷弧,时不时的打出一个响指耀眼的雷光闪现,仅仅是一些小蝙蝠,他竟然穿上明亮的黄金级铠甲,指尖闪耀着雷弧,不紧不慢的,跟在紫二身后屠杀那些漏网之蝙蝠。

时不时的迸发出一阵蓝色汽浪,将想要靠近他的蝙蝠,全部震飞,当然,最重要的是把他脚下的那些蝙蝠尸体全部清理出去。

刺耳而又充满恐惧的叫声越来越少,踩着猩红的血液,这些血液有的是蝙蝠的,有的则是那些佣兵和猎人的。

每一个人都是喉咙被割断,无数的蝙蝠趴在上面吸血,血液不断的流出,逐渐成为一具干尸。

眼前的惨象让紫二紧紧的咬着牙,这些人就在刚刚还在喝酒聊天,隔着房间的墙壁都能听到他们大声划拳的声音,说着天南地北的各种粗鲁的话,然而,仅仅的只是这么一小会儿,就彻底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林雷你这是在干嘛?”紫二正在感慨,为眼钱死了这么多人悲伤,却突然间发现林雷蹲在那里,一个尸体,一个尸体的查看,都成了那个样子,莫非还有活过来的可能?

“殿下,你看我手上的这个雷霆之刃好看吗?”

林雷头也不抬的,将右手手臂上的雷霆之刃展示给紫二看,圆弧形的刀刃,圆弧中间有一个短剑式的剑尖,暗蓝的色彩,闪耀着雷光,绑在右手上,看起来确实挺酷的。

“虽然只是一个白银级的副武器,不过却足足花费了我4000多枚金币,伟大的皇储曾经说过,财富而已,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离开的时候还带着这些东西,是对天堂的亵渎,所以为了表示对死者的尊重,我特意决定把它们身上的这些贵重物品取下来,”

林雷紧绷着脸,一本正经,很少说这么长的一段话,不过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下来,一个房间接着一个房间的摸尸,不过为了表达对死者的尊重,林雷还是换上了一副手套。

紫二看着一枚又一枚的金币,一枚又一枚的魔力宝石,进了林雷的储物宝石,动作的专业程度简直让紫二怀疑他以前是不是经常这样做。本来他想要制止,不过想了一下,还是选择了放弃,即便是以他的年薪都感觉到缺钱,更何况是林雷呢,况且这些人并不是死在他们的手上。

不过林雷缺钱在他看来只不过是为了一些好看一点的装备,有什么用处?哪里像他是为了建立骑士学院传播骑士的光荣,这么一想,似乎根据法律条文,林雷的意外收入应该交给自己保管支配。如果这样一看的话林雷这种摸尸的行为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嘶~嘶~

后院之中,两匹白马一前一后地叫着,两个人这才意识到,原来他们的坐骑还在危险之中,这两匹白马好歹也是魔兽,如果死在这里的话,再想找两匹合适的坐骑,可就困难了,靠着两条腿走路,还不知道走到什么时候。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喜欢无尽开发商请大家收藏:(m.shaoniansw8.com)无尽开发商少年书屋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第 2/3 页,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