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邪主沉浮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十一章 本该同仇,却终异恨!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
  

“苍穹陵轩辕世家的人,你究竟是谁?”

“不对,轩辕世家的人,那一战极尽灭族,怎么可能还有存还?”

“对了,轩辕世家还有一个下落不明的小少爷轩辕少鸿,以你的年龄,对,你是轩辕少鸿!”

“对,是你,轩辕少鸿,我在那次的启灵盛典上见过你!”

轩辕少鸿的血隐极境一施展,看到将自己团团围住的八个完全相同的身影,白衣少年韩义心的脸上瞬间变得有些无常,先是震惊,不敢置信,接着眉头紧锁,拼命的搜索脑海中的记忆,最后瞳孔一缩,神色一定,带着一丝坚定,一丝恨意,有些复杂的看着眼前的少年。

遥想当年,苍穹陵,轩辕西门为主,虽多有争斗,却也算得上是一片祥和,可就因为这个少年的出现,瞬时化作一片血海,轩辕灭门,西门覆灭,纵是硕大的苍穹陵,也几乎被那场震动天地的大战化作了一片废墟,满城百姓,十不存一,而本来启灵盛典得天厚爱,得赐七品灵种紫花玉簪,应扬名立万,光宗耀祖的时候,却是惨遭无妄之灾,父母双亡,亲朋尽死,一夜之间,从高高在上的天堂堕入万劫不复的地狱,此仇此恨,皆因眼前的少年如惊鸿般出世,却带动九天的风云。

“我果然没有看错,你也是苍穹陵的人,那个启灵盛典上令人惊艳的白门少年韩义心!”

“不过虽然你我是老乡,但是刚才你却是把我玩的好苦,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不好好的暴打你一顿,难消我心头的这口恶气!”

“啪嗒!”

虽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但是龙之逆鳞,触之即死,轩辕少鸿刚才的痛苦需要发泄,而无疑罪魁祸首韩义心,就是出气筒,看着眼前神色复杂的少年,轩辕少鸿轻轻的一声响指,周围的七道影者分身,应声而动,如闪电一般瞬间出击,丝毫不留情面的攻向中心的韩义心。

影者分身,虽说只有本体七成实力,但是毕竟双拳难敌四手,韩义心敌得过三人四人,却是奈何不了六人七人,更何况刚才轩辕少鸿强力破除其绝地梦魇,本就令他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内伤,此刻动起手来,自然有些相形见绌。

眨眼之间,十招已过,双方还算是旗鼓相当,十招之后,韩义心便有些招架不住,身体频频遭受到攻击,虽不致命,但却也是极痛,五十招之后,韩义心完全就变成了一个沙包,在七个轩辕少鸿的暴击中,来回的摇滚,不过韩义心也是好强之人,纵是被打成了猪头,却是也没有发出一声痛苦或是求饶的叫声。

“啪嗒!”

“收工!”

又一声清脆的响指声,轩辕少鸿轻喝一声,七道影者分身立马倒退,退回到轩辕少鸿身后,最后消失与无形,而整个身体胖了不止一倍的韩义心却是无力的倒下,可是倒下之后,他没有哭,反而笑了起来,只是这笑声之中,带着一份凄凉,一份仇恨,一份愤怒。

“哈哈!哈哈!”

“你笑什么?”看着努力站起,被打成猪头般的脸色挤出的笑脸,轩辕少鸿却是从中看到了一种凄凉。

“哈哈,笑,我为什么不能笑,难道不笑我还哭吗,我还要好好的谢谢你,谢谢你这妖孽之资,毁了生我养我的苍穹陵,谢谢你这天之骄子,害的我与亲人生死相隔,谢谢你这惊世之才,打破了我本该崛起的未来,所以为了谢谢你,我决定送你归西!”

韩义心挣扎站起,用手中的长枪支撑着自己伤痛的身体,慢慢的向着石磊的尸体挪动,接着在轩辕少鸿疑惑的眼神之中,眉心闪过一丝乌光,一朵黑色莲片从其眉心之中缓缓飘出,接着竟然闪电般的窜入到石磊的尸体之内,接着石磊的尸体就在轩辕少鸿震惊的眼神中,迅速的变瘪,仿佛血肉被生生的抽空,最后化作一座干枯的枯骨,披着那层毫无血色的干皮。

乌光再闪,黑色莲片飞离血肉尽失的尸体,再次回归韩义心的眉心,而就在黑色莲片回归的同时,韩义心身上所受到的伤害却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原着,就连战斗之中失去的灵力也迅速的恢复。

“是你,诬陷我的人是你,外面的那些人都是你杀的!”看着恢复如初,甚至气势较之之前还胜的韩义心,再看看旁边的尸体,轩辕少鸿的眉头一皱,心中瞬间理清。

“没错,是我杀的,本来不过想随便找个替罪羊,没想到那人居然是你,我的轩辕少爷,你说,我们是不是太有缘了!”紧紧的握了握自己的拳头,神色略显自信的韩义心,不屑的说道。

“有没有缘,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你让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韩义心的变化,令轩辕少鸿心中不解的同时,却也是有些恼怒,血隐极境影者分身再次发动,七道身影,闪电攻上,你一击,我一掌,仿若阵法,可是恢复如初,迎战而来的韩义心,此刻却是丝毫不落下风,纵是你双拳四手敌来,我自一枪破之。

“哼!”

看到自己的影者分身不占上方,轩辕少鸿再次一动,血隐极境空间移动,瞬间补位,以神龙见尾不见首之势,不时的出现在影者分身的攻击之后,专打韩义心一个措手不及,行家出手便知有没有,多年的经验,却是令轩辕少鸿一加入,双方的形势便开始倾斜。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喜欢邪主沉浮请大家收藏:(m.shaoniansw8.com)邪主沉浮少年书屋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第 1/2 页,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